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記者 鄭曉奕)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司長江冰23日透露,我國“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將於近期分解落實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費總量將受到嚴格控制和考核。但為體現鼓勵可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的政策,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費量在考核中將被扣除。
江冰在此間舉行的第三屆“能源·經濟·發展”論壇上介紹,由國家能源局牽頭研究制定的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目標,“將很快在各地政府落實,但最終這項工作的部署要通過國務院批准和下發能源‘十二五’規劃的方式確定。”
他透露,對各地“十二五”期間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考核將“開一個口子”,即對各地新增加的水電、風電、太陽能以及能源綜合利用如煤矸石發電等方面的能源消費量將給予扣除。
江冰説,“十二五”期間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一項任務是要建立協調機制和評價體系。中央政府會將總量控制目標落實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辦法的重要內容,同時會將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完成情況與各地新上能源項目及新上高耗能項目挂鉤。
“十二五”期間我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工作,將以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目標為抓手,通過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推動能源生産和利用方式的變革,合理優化産業結構和佈局,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鼓勵節約用能,限制過度用能。
他介紹,將“分兩步走”實現我國今後10年的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十二五”期間重在制定措施和建立機制,在全國形成合理控制的思路和氛圍;“十三五”期間要力爭全面形成效果。
今年全國兩會通過的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快制定能源發展規劃,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江冰介紹,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可以形成有效的倒逼機制,抑制我國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目前我國消耗了世界20%的能源,卻僅創造了世界10%的經濟總量,過多的能源消費反映了我國依賴能源資源支撐的産業結構和粗獷的發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