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0月31日電(記者 李俊義)秦皇島市政府日前出臺方案,將為農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養老補助。方案將於11月1日起執行,經相關部門核準報省備案後,于12月21日至31日進行首次發放。
《方案》對發放範圍和執行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凡年滿60周歲、2003年底以前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崗位上工作滿3年或3年以上、離開教師崗位後再沒有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目前仍是農村戶籍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符合以上規定人員達到60周歲的,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助。
據了解,該執行標準為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工齡補助的辦法發給養老補助。基礎養老金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工齡補助按每個工齡每月20元的標準發放,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由所在縣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