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6日電(記者 孫彬)記者從江蘇省環保廳獲悉,江蘇已明確全省電力企業脫硫脫硝的目標:火力發電企業要加快脫硫設施改造,進一步提高設施投運率和脫硫效率;2011年底前將關停24臺20萬千瓦以下的發電機組。對於不履行減排責任或達不到相關要求的企業,在環保行政審批、創建、評級、驗收等工作時不予通過。
據統計,“十一五”期間,江蘇省電力企業在污染減排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全省電廠的發電機組全部建成了脫硫設施,與2005年相比,江蘇省火電企業在2010年發電量增加76%的情況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了近40萬噸,降幅達54%。部分電廠還率先開展了脫硝工作,全省已有21臺共1300萬千瓦機組建成了脫硝設施。
在結構減排方面,江蘇今年要淘汰20萬千瓦以下的小火電機組,對蘇南等熱電企業密集地區實施熱電綜合整治,鼓勵上大壓小、集中供熱。在管理減排方面,要求強化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監管,推進電力企業脫硫設施運行規範化建設,對兩爐一塔、設計硫分過低、煙氣自動監控系統測點不規範的脫硫系統全面進行改造,力爭兩年內全省實現脫硝目標。
為確保減排目標實現,江蘇省環保廳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通過強化現場督察,強化經濟手段,強化排污收費、脫硫電價等考核進行推進。同時強化行政手段,堅持依法辦事,對不重視環保工作、排放不達標的企業一律予以行政處罰。對污染環境的企業在媒體上進行曝光,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