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 審計署10日公佈了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貫徹加強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意見實施辦法》。根據這一辦法,審計機關通過考試錄用的公務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此外,通過調入方式進入審計機關擔任副職領導職務及以下的公務員,特別是從事審計業務工作的人員,除應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外,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審計業務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以及5年以上與審計工作相關的財經、法律、計算機、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經歷。
根據《關於印發貫徹加強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意見實施辦法》確定的目標,審計機關45歲及以下的公務員,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到2013年,審計署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務員比例達到90%以上;各省級審計機關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務員比例達到80%以上;市(地、州)、縣(市、區)級審計機關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務員比例原則上達到60%以上。
除上述文化程度比例外,辦法還明確了未來審計機關中能夠直接從事審計業務工作的公務員比例、專業技術資格比例、專業結構比例、審計專業領軍人才和審計業務骨幹人才比例等有關加強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的目標。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曾表示,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目前審計隊伍的結構還不適應。總的看,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還不多,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善於從宏觀層面進行綜合分析的高端人才也不多,能夠代表中國審計走向國際的高端人才更少。審計人員素質結構的不平衡,已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到審計工作的整體推進。
目前,全國審計機關幹部人數從中央到省、市、縣級審計機關逐步遞增,呈正金字塔形,但學歷職稱層次卻逐步遞減,呈倒金字塔形,許多縣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審計局至今沒有正規本科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