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19日電(周國洪 張健)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正式啟動農村地區居民分時電價試點工作,江蘇分步實施農村居民分時電價工作正式啟動。
據介紹,包括江蘇省13個省轄市市郊以及12個撤縣並區地區的首批試點,將分期分批陸續完成農村地區所有居民戶分時電能表的換裝工作。當地農村居民將按照先試點後推廣、分期分批推進的原則,逐步安裝分時電表,享受夜間低谷時段的優惠電價。
農村分時電表的申請業務開通後,農村居民用戶和已經開通分時電表的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分時電價。根據國家政策,本次實施農村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標準及時段劃分與城鎮居民完全一致,高峰時段為早8時至晚21時,電價為0.5583元/千瓦時;低谷時段為晚21時至次日8時,電價為0.3583元/千瓦時。
據了解,江蘇將逐步在全省範圍內,在有條件的縣郊、農村推廣分時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