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1月25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經過週密部署和分期分批審理,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的59起114人的“瘦肉精”案目前已經全部審結。其中,檢察院撤回起訴1案1人,其餘58案113人均被判刑。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有關人員介紹,“瘦肉精”事件發生後,河南省法院工作人員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對涉及“瘦肉精”生産、銷售和生豬飼養、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的59案114人的身份、涉嫌罪名、基本犯罪事實、量刑情節等進行分析、梳理,建立了全省“瘦肉精”系列案件審理臺賬,及時更新進展情況。全省三級法院安排專人負責案件審理,形成協調聯動機制。
根據“瘦肉精”案件數量多、範圍廣,被告人數多、身份複雜,案件性質、主觀惡性、危害後果各不相同等特點,在案件審理中,河南省法院法官堅持寬嚴相濟、分期分批審理、依法快審快結的原則,重點打擊研製、生産、銷售“瘦肉精”犯罪和對食品安全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犯罪。據統計,在審結的58案113人中,判處“瘦肉精”制售者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國家工作人員77人,其中判處死緩1人、無期徒刑1人、9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5年至9年有期徒刑20人、3年至5年有期徒刑2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處生豬養殖戶36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1年以下至拘役的29人、緩刑7人。
截至目前,河南省法院受理的“瘦肉精”案件全部審結,其中焦作市兩級法院審結42案80人、新鄉市6案17人、濟源市1案3人、鶴壁市4案5人、洛陽市2案4人、平頂山市1案1人、信陽市1案1人、週口市1案2人,其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1案5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18案39人,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33案52人,以玩忽職守罪判處4案13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2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