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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刊發文章談該如何看待煤炭價格臨時調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6日 07時35分   來源:經濟日報

    編者按

    能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基礎性支撐力量。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能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由於新能源的發展還處於起步階段,保證煤炭、電力和石油等傳統能源的有效供給,已經成為我國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國進入了迎峰度冬的關鍵時期。在水電發電能力趨弱,新能源建設進程緩慢的背景下,能否保證迎峰度冬期間的發電用煤(簡稱電煤)供應,已引起各界廣泛關注。

    為規範煤炭市場秩序,穩定電煤價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對電煤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明確了5500大卡市場煤價格從明年1月1日起不得超過800元/噸,2012年度的合同煤價格漲幅不超過5%。同時,國家發改委還適當提高了電價。

    業界分析認為,這一旨在平衡煤炭和電力行業雙方利益的政策組合拳,將使日趨緊張的電煤供應形勢得到緩解。從長期來看,要促進煤炭和電力行業的協調發展,仍需付出艱辛努力。

    火力發電企業為啥總缺煤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冬明春,全國電力供需形勢總體偏緊,全國最大電力缺口將達3000萬千瓦至4000萬千瓦,華中和華南地區可能進入嚴重缺電狀態。

    在我國電力供應結構中,火力發電仍是主力。2010年,我國發電裝機容量9.6億千瓦,其中火電7.0億千瓦,佔全部裝機容量的70%以上。

    據預測,2011年,全年全社會用電量將達4.7萬億千瓦時,其中火力發電將達3.6億千瓦時至3.7億千瓦時。以當前的發電量煤耗水平計算,全年電力行業耗煤將達18億噸至19億噸,其中,四季度電煤需求量達3.5億噸至4.5億噸。如果出現持續極端低溫天氣等情況,電煤供應緊張的形勢將進一步加劇。

    問題是:中國真的缺煤嗎?

    2010年,在兼併重組步伐不斷加快、煤礦數量持續減少的背景下,我國煤炭産量繼續保持較快增長,總産量達32.4億噸。行業快報顯示,今年前3季度,全國煤炭産量累計完成26.91億噸,預計全年煤炭産量將超過35億噸。

    從數量上看,四季度單季煤炭産量完全能滿足火力發電需求。但是,在“不差煤”的情況下,火力發電企業卻面臨著“煤荒”的尷尬。

    近年來,在多種複雜因素的共同推動下,煤炭價格持續上漲。數據顯示,自2007年以來,我國發電用煤平均價格累計上漲約200元/噸,漲幅近67%;秦皇島動力煤市場交易價格上漲約370元/噸,漲幅約80%。今年前3季度,全國發電用標煤約每噸860元,同比上漲約90元,漲幅約11%。

    煤炭價格的持續上漲,使處於産業下游的火力發電企業的日子很不好過。煤炭是火電企業的主要原料,佔火電成本的約80%。儘管煤炭企業與火電企業簽訂了重點煤供貨合同,但由於合同煤的價格與市場煤價之間往往有兩三百元不等的價差,煤炭企業供應合同煤的積極性自然不高,甚至不按時履約。

    在此情況下,電力企業不得不到市場上去買煤補充,這又推高了市場煤的價格。而市場煤價格上漲以後,發電企業又不能主動調整電價,無法快速將增加的燃料成本轉嫁出去,虧損自然不可避免。

    “煤炭企業不斷盈利,火電企業持續虧損,最終導致火電企業只能消極地以各種藉口來減少發電或停止發電。”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説,電企喊“煤荒”,關鍵還是煤炭的市場價比合同價高出太多,企業無法消化這些成本,沒有積極性去買煤發電。

    “如今,一些産煤大省的電力企業也出現電煤供應緊張的情況,可見煤價攀升帶來的煤電之爭已經愈演愈烈。”林伯強説。

    價格干預能否遏制“煤超瘋”

    在煤炭價格持續上漲的背景下,我國也對電價進行過小幅調整。2007年以來,我國銷售電價累計漲幅10%,但相對於同期電煤價格約70%的漲幅,這樣的調整對於減少火電企業的虧損顯然是杯水車薪,火電企業依然面臨發電越多虧損越大的尷尬。

    今年前9個月,中央5大發電企業火電業務虧損266億元,資不抵債的企業數量已經超過20%。部分發電企業已經開始出售發電資産,暫緩建設新的火電項目。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分析説,當前火電企業經營困難加劇,購煤發電能力受到較大制約,加上南方部分省份水電發電能力下降,電力供應矛盾逐步積累,如不能妥善化解,將對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和國民經濟穩定發展以及群眾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此次國家發改委出臺的煤電價格調控政策,對電煤價格進行了臨時干預。一是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漲幅,規定納入國家跨省區産運需銜接的年度重點合同電煤,2012年合同價格在2011年年初簽訂的合同價格基礎上,上漲幅度不得超過5%。二是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了最高限價,從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島港、黃驊港、天津港、京唐港、國投京唐港、曹妃甸港、營口港、錦州港和大連港發熱量5500大卡的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其他熱值電煤平倉價格按5500大卡限價標準相應折算。

    此次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與過去出臺的電煤限價政策有著明顯的不同。2010年底的限價政策要求2011年合同煤價格維持2010年價格不變,但限令中並未涉及市場煤。

    “去年的限價政策落實起來困難更大。在合同價維持不變的情況下,隨著市場煤價的上漲,重點煤供貨合同執行難的情況就會更加突出。”張粒子分析説,通過適當放寬合同煤,限制市場煤,有利於適當縮小合同煤與市場煤的價差,調動煤炭企業保障合同煤供應的積極性。從現階段煤炭生産的整體形勢看,將主要港口市場電煤平倉價格控制在每噸800元,直達運輸市場電煤價格控制在不高於今年4月份的水平,仍然可以保障煤炭企業獲得較好利潤。

    此外,此次調控政策在對價格進行臨時干預的同時,還針對各地設立的煤炭基金和收費項目較多、標準較高的情況進行了清理整治,以幫助煤炭企業緩解經營壓力,更好地執行電煤價格調控政策。

    “從短期來看,放寬合同煤有助於提高電煤合同的履約率,而限價市場煤則可以防止煤價繼續攀升。”張粒子説,在臨時干預政策取消之前,受市場煤價格“天花板”的約束,煤炭價格瘋漲的行情很難再出現,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解除以後的市場行情是否會迎來“井噴”,則還有待觀望。

    緩解煤電之爭還該做點啥

    根據11月30日公佈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環渤海地區港口平倉的發熱量5500大卡市場動力煤的綜合平均價格報收847元/噸。按照新的限價政策,2012年開年,煤炭價格的下降幅度將超過5.5個百分點。

    有人擔心,這一臨時價格干預政策會導致煤炭企業産煤、供煤的積極性降低,從而在生産端形成“煤荒”。

    “這種擔心毫無必要。”張粒子分析説,此次國家對市場煤和合同煤的價格的干預,已經充分考慮並保證了煤炭企業的利潤。而且今年前3季度煤炭行業實現利潤3120億元,表明行業整體盈利狀況處於較高水平;通過清理基金和相關收費項目,煤炭企業的生産經營成本將明顯降低。因此,煤炭行業仍然有不小的盈利空間。在此情況下,如果煤炭企業不增加産能,反而因減産、限産而擾亂市場秩序,政府就更應該加大力度進行干預。

    記者了解到,為確保電煤調控措施更好地落實到位,國家有關部門將在保障安全生産的前提下加快釋放煤炭産能,增加煤炭尤其是電煤供應;加強鐵路運力調配,優先保障電煤運輸,尤其是長期合同電煤的運輸;加快煤炭産地向消費地的鐵路建設,著力消除鐵路運力瓶頸制約。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也將按月監測主要煤炭生産經營企業的電煤結算價格、産量、合同兌現率、熱值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制訂了工作方案,將通過專項檢查、重點抽查、聯合督查等形式,對實施電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進行監督,嚴肅查處違反國家電煤價格調控政策,擅自漲價、變相漲價等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電力企業對煤炭的需求之外,鋼鐵、有色金屬等行業也都離不開這一基礎能源。在合同煤執行難的背後不少煤炭生産企業都把原煤精加工後賣給了鋼廠或煉焦廠。

    “與電力行業不同,這些行業的用戶可以根據生産成本變動對産品價格進行靈活調整。煤炭的價格波動對於其效益的影響相對較小。”林伯強説,在價格臨時干預政策下,市場煤價格下滑已成必然,這可能使一些高耗能産業趁機加大對煤炭的採購量,使煤炭需求進一步增加。因此,有關部門應繼續加大節能減排的工作力度。

    有關專家還指出,國內煤炭資源供需“逆向分佈”的現實,導致煤炭流通環節亂象叢生,中間環節層層轉手加碼,推動了市場價格的節節攀升。根據國家電監會一份調研報告,煤炭從生産地運到消費地電廠,運輸等中間環節的費用佔到煤價的30%至60%。因此,有關部門還應考慮增加煤炭鐵路運力、變輸煤為輸電等措施,努力減少煤炭流通環節帶來的價格泡沫。

    此外,有關專家表示,這一臨時價格干預的調控政策雖然在短期內可以保證市場穩定,但從長遠來看還得走市場化的路子,研究建立煤電聯動的長效機制,以徹底解決煤電的供需銜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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