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記者 雷敏)記者8日從商務部獲悉,由於目前仍然存在相當數量的經營者集中未依法申報現象,已産生不良示範效應。商務部日前召開第57次部務會,審議並原則通過《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確立了經營者集中事先申報制度。違法實施集中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資産、接受罰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