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14日電(記者 林艷興)江西省將探索“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機制,大力推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動態化、規範化、社會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
今後,江西將全面採集流動人口基礎信息,把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錄入的責任分解到各用工單位、學校和物業、房屋出租戶、房屋租賃仲介及所有旅店,落實到所有業主、房主和單位負責人,實現流動人口信息共享。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強化流動人口登記辦證,嚴厲打擊侵犯流動人口權益的違法犯罪。嚴格落實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關責任,做到登記備案率和簽訂治安責任狀率100%;大力推廣流動人口“人戶一致”落地管理模式,積極探索實行委託管理、旅店業管理、星級管理等出租房屋管理方法,及時掌握流動人口的居住、就業、變動情況。把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管理,建立健全一整套動態化服務管理機制,包括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重點人員預防管控機制、流動人口聚集地突出問題整治機制、流出地農村地區治安防控機制等。
近年來,江西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日趨完善,省、市、縣三級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地依託鄉、鎮“和諧平安聯創中心”設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站),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隊伍達1500余人,兼職協管員3000多人。各地以江西省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系統為載體,紮實推進流動人口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設,逐步實現了由傳統管理到信息化管理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