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14日電(記者 郭遠明)日前,江西省對各地正在開展的水利冬修出臺考核評價細則,以進一步促進各地增加水利投入,推動水利改革。細則特別規定,地方水利配套資金投入未比去年增加的市、縣(區),本年度水利改革發展考核得零分。
江西省水利廳介紹,對市縣水利改革發展的考核評價採取市、縣(區)自評與省級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省級考評分對設區市考評和對縣(市、區)考評兩個層次,同時進行。考核實行百分制,市、縣自評和省級考評滿分均為100分。市、縣(區)自評得分作為省級考評的參考。省級考評得分為該市、縣(區)的最終得分。
為促使各級地方政府重視水利工作,有效增加水利建設投入,自2011年起,江西省將水利改革發展納入對市、縣政府考核評價體系。這次考評初步安排從2011年12月開始,至2012年2月底前結束。考核評價內容包括貫徹落實中央以及江西省相關水利工作精神和文件情況、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水利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和水利工作的組織領導等七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