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記者走進安靜且封閉的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103評標室現場。4名評標專家正聚精會神地對一個預算金額為200萬元的關節鏡器械採購項目進行評標。
“上午11點接到的通知,下午2點到市政府採購中心評標。我們先對投標企業審核資格、再看産品,對産品的各個技術參數等進行打分。整個過程全封閉,我連手機都沒有帶。”多次參與評標的醫療專家、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主任醫師趙中江告訴記者。
此次封閉評審是深圳市政府創新採購制度的一個縮影。在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評標區實行全封閉、實時視頻監控,進出人員需憑藉專門密鑰驗證身份。評標專家在評標當日從庫中隨機抽選,獨立打分。
政府採購制度引入我國以來已取得顯著成效。作為全國最早的政府採購改革試點地區之一,深圳在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創新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走在全國前列。
“下一步深圳市將試行評標和定標分離的制度,評標委員會只負責在投標供應商中推薦3家以上的中標候選人,之後通過採購單位自定、抽籤決定或再次競價價低者中標的方式確定中標人。”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主任葉劍明説,這種做法將改變評標專家權力過大而又難以追究責任的狀況,有益於提升採購質量和採購滿意度。
經過10餘年的改革和創新,深圳市的政府採購法規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1999年1月,深圳開始施行《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採購條例》,這是全國第一例政府採購地方立法。隨後,他們制定了政府採購配套規章制度數十件,基本涵蓋了政府採購的各層面、各環節。2010年3月,深圳市啟動了《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採購條例》的修訂工作,此條例的修訂標誌著深圳10多年的經驗正式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我們實現了政府採購全過程操作、管理和監控的電子化管理,確保政府採購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葉劍明介紹説,從2003年開始,深圳市著力建設電子政府採購系統,在全國率先實行了電子政府採購,可在互聯網上完成政府採購的全過程。
在通過信息化建設推動政府採購更陽光的同時,深圳市還有兩大創新。
——推行“預選供應商”制度。具體做法是,對一些採購次數頻繁、採購預算為200萬元以下的採購項目,通過公開招標預先選定一批資質優、服務好、信譽高的企業納入專庫管理。主要定標方式為網上競價,即在確定最高限價後,供應商可在網上連續往下競價,價低者得,同價從先。
“過去一個公開招標項目需要20天公示期,預選供應商制度則提高了採購效率;同時,價格競爭成為中標的主要因素,減少了人為因素,節約了採購資金。”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副主任李子華介紹説,截至2010年12月底,深圳市已在357個項目中實施預選供應商制度,實際採購額1.706億元,平均節資率22.2%。
——創建“商場供貨模式”。這一模式增加了政府部門的採購選擇渠道,可防止虛開發票等違規行為的發生。2009年,深圳市寶安區政府採購中心進行了商場供貨模式試點,對電腦、空調等通用類産品,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4家供貨商場,商定了政府採購的優惠比率。在區政府採購網上建立虛擬商場,物品與商場門店實物一致。採購單位可通過虛擬商場選購所需物品,每月結算一次,貨款由國庫集中支付。
“以往採購時,一些廠家為牟取高額利潤,對打印機等協議採購産品,往往為政府部門提供特配機型,價格較高,與市場上的主流産品沒有可比性。”葉劍明説,商場供貨模式使採購價格可比,體現了公開透明。
此外,深圳還推行了市區聯動改革:對市區的部分項目實行了統一採購,共享項目的採購結果、專家庫和供應商庫等信息資源,市區聯動形成合力,節約了採購資金,促進了廉政建設,擦亮了深圳政府採購品牌,讓政府採購更透明。(記者 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