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 根據教育部日前下發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組織有條件的班主任老師對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進行一次專題家訪,了解學生上下學交通需求,掌握本校學生上下學所乘車輛車況、行駛路線、家校距離等有關情況。
通知指出,12月15日,公安部專門召開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視頻會議,對開展校車駕駛人、校車安全狀況、行駛路線、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排查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作出專門部署。各地教育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通知要求,對於家訪過程中發現的學生乘坐農用車、拼裝車、報廢車以及家長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等情況,要迅速向當地公安交管部門報告。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和家訪等多種形式,提醒廣大家長不要租用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發現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的,要及時向學校、教育部門以及公安交管部門提供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摸排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配合公安部門對校車駕駛人開展逐一審查,堅決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車駕駛人;要配合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對學生接送車輛行駛路線及沿途道路進行一次深入排查,及時調整存在安全隱患的行車路線;要檢查學校自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臺賬、隨車照管、清點人數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校車需求調研,配合公安機關提請黨委政府統籌校車發展與教育資源分佈,針對農村地區撤點並校帶來的校車需求增加、“黑校車”、校車超員等交通安全問題,提出解決的對策建議。要建議當地黨委政府組織校車公司化、集約化、專業化經營,規範校車安全管理,降低校車運營的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