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呂諾)衛生部起草了《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求意見稿)》,以期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職業素養和服務水平。
這部行為規範將如何規範和約束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行為?怎樣確保行為規範貫徹執行?新華社記者就此專訪了衛生部有關負責人。
問:《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從哪些方面規範和約束從業人員的行為?
答:由於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種類繁多、涉及面廣,不同類別人員的工作職責和行為要求也不盡相同,很難制定統一的行為規範標準。因此,為了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針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特點,在行為規範內容上設定了基本行為規範和每類人員的分類行為規範。
具體為:第二章共八條,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基本行為規範,是醫療機構所有從業人員都應當遵守的行為規範;第三至八章為每類人員在基本行為規範之外還需要根據其職業類別遵守的分類行為規範,分別詳細列舉了管理人員、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藥學技術人員、其他人員等六類人員的具體分類行為規範。
例如,要求管理人員堅持醫療機構的社會公益性,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藥品、醫療器械採購和基本建設等工作;要求醫師規範行醫,因病施治,不過度醫療,積極防範和控制醫療責任差錯事件;要求護士尊重關心愛護患者,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應及時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問: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如何保證《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貫徹執行?
答:為了保證《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有效執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中明確由醫療機構行政領導班子負責貫徹實施,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行政領導班子抓好規範的落實,紀檢監察糾風部門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貫徹執行規範的監督檢查,並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實施情況與醫療機構校驗管理、等級評審和醫師的定期考核、醫德考評、職稱晉陞、評先評優挂鉤。
同時,對違反本規範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援引了相關法律法規、黨紀條規對其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處分,以維護規範嚴肅性,保證有效落實。
問:起草《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有何重要意義?
答:醫療衛生事業是造福人民的事業,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和切身利益,關係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康。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直接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乎醫療衛生行業形象。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民生,黨的十七大第一次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對醫德醫風建設問題專門提出要求。
近年來,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通過醫院管理年、醫療質量萬里行、糾風專項治理以及創先爭優、“三好一滿意”等一系列活動,強化行業監管,加強醫院管理,深入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廣大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注重自我學習、努力提高、依法執業,其職業道德素質和廉潔從業意識明顯增強,醫療服務行為得到有效規範,塑造了良好的醫療衛生行業形象,保障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但是,也有一些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服務流程有待改進,個別從業人員依法執業意識不強,服務態度較差,診療行為不規範,造成了負面影響,群眾反映突出。
另外,由於醫療機構非常多、醫療隊伍比較大,性質和管理體制也比較複雜,雖然許多單位在管理中也提出了一些規範從業人員行為的制度規定,但各有側重,不太一致。急需要出臺一個統一的行為規範,既規範廣大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行為,又能起到一個統一的教育引導作用。
因此,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實施衛生“十二五”規劃起步與展開的銜接時期,結合行業管理需要,針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服務、診療行為中存在的問題,衛生部組織力量研究起草《醫療機構工業人員行為規範》,規範和約束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是落實中央關於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要求的具體措施,對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改進醫療服務質量,解決醫療服務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升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加強醫療機構管理,保障醫改順利進行,促進衛生事業科學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對於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行為規範,一些法律和文件中已有相關內容,為何還要專門制定《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
答:從現有法律和制度來看,雖然《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衛生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政策文件中都有相應的內容,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進行了規範約束。應當説,這些法律法規和文件在促進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規範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已有的這些法律和制度文件中關於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規定有的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不利於落實;有些是禁止性約束,缺乏正面教育引導作用;有的比較分散,不太集中,不便統一執行。
還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在執業行為方面也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群眾利益,社會反映也比較突出,但由於法律文件的滯後性,這些新的問題在相關的法律和文件中都還沒有涉及、沒有明確規定。
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因此,制定專門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整合、細化有關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中的要求和規定,並結合醫療衛生改革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新希望,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進一步豐富完善,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問:請介紹《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起草過程。
答:《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起草工作,從今年初開始籌劃著手。衛生部領導對指定起草這部文件非常重視。衛生部醫政司、中央紀委監察部駐衛生部紀檢組監察局、衛生部糾風辦會同中國醫師協會專門成立了起草小組,具體負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起草工作。
在廣泛深入調研和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經過反復討論修改,起草小組於今年8月份形成了初稿。此後,起草小組多次召開座談會或者以書面的形式,廣泛徵求了衛生部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和全國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廳局以及有關行業學會協會的意見,還實地到一些醫療機構聽取了部分醫務人員的意見。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起草小組反復研究和修改,形成了目前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求意見稿)》。
由於考慮到涉及面廣、意義重大,慎重起見,我們專門將《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求意見稿)》面向全行業和全社會徵求意見。一方面希望通過這個徵求意見的過程,在全行業達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希望全社會參與進來,關心和支持醫療衛生工作,反映社會群眾的新期待和要求,理解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艱辛,監督他們的行為。
問:《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屬於哪一類制度文件?將以何種形式發佈?
答:《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應當定位為衛生部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其主要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業作風建設的要求,對醫療機構從業行為的進一步規範和指導,屬於衛生部門的內部管理規範,將來會將以衛生部部長令的形式發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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