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為規範生豬屠宰行業秩序,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九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
根據《關於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2008年8月1日《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施行前設立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強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2008年8月1日以後設立或申請設立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要強化監督檢查和準入管理。通過審核清理,依法取消經整改仍不達標、不符合設置規劃或有嚴重違法行為企業的定點屠宰資格。
通知要求,2012年7月31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審核清理工作。
通知明確,要建立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公開制度;對於審核不合格、整改後仍不達標,依法取消定點屠宰資格的企業,要及時予以公示;建立違法企業“黑名單”備案和公佈制度;探索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完善12312等舉報投訴服務體系。
通知強調,元旦、春節臨近,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堅決取締私屠濫宰肉品非法經營網絡,嚴厲打擊向生豬、生豬産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肉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