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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6日向社會公佈公佈8個嚴重違法廣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06日 11時2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2011年第四季度全國部分電視、報紙等媒體發佈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了監測抽查,並於6日向社會公佈了此次監測抽查發現的8個嚴重違法廣告。

    這8個嚴重違法廣告公告是:

    ——同聯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藥品廣告。該廣告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蘭州新聞綜合頻道、六盤水新聞綜合頻道(貴州)。

    ——珍芪降糖膠囊藥品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錦州新聞頻道(遼寧)、陽泉新聞綜合頻道(山西)。

    ——參茸大補膏藥品廣告。該廣告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長春晚報、羊城晚報(廣東)。

    ——那曲雪域冬蟲夏草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宣傳食品的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山東衛視、雲南衛視。

    ——東方之子牌雙歧膠囊(雙奇膠囊)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宣傳食品的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貴陽晚報、南寧晚報。

    ——健都牌潤通膠囊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宣傳食品的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青島晚報、西寧晚報。

    ——覓顏清水水晶黑髮化粧品廣告。該廣告使用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保證産品效用,使用絕對化語言,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合肥晚報、遼沈晚報(遼寧)。

    ——八寶人參潤黑露化粧品廣告。該廣告使用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保證産品效用,使用絕對化語言,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咸陽綜合頻道(陜西)、雅安新聞綜合頻道(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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