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記者 朱立毅)2月10日是汽車三包規定第二次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儘管尚不知道這次會收集到多少民意,並能否對這部市場呼喚已久的規章的修改産生影響,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再徵民意”的舉動體現出立法者對民意和民智的尊重,這對更多法律法規的出臺無疑具有示範效應。
我國已進入汽車時代是不爭的事實,目前全國私家車擁有量已超過4000萬輛,直接消費者上億人。立法固然需要考慮汽車産業的可持續發展以及企業的承受力,但最應考慮的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切發展的宗旨所在。不過,由於二者的訴求一度相去甚遠,汽車三包規定經歷了近十年的孕育,此間數易其稿。面對這樣一部曾頗具爭議而又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規章,立法者表現出來的慎重無疑值得肯定。
二次徵求意見,沿襲的是第一次徵求過程中對民意的重視。去年9月,國家質檢總局公佈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通過網絡、信函、聽證會等方式廣泛徵求意見。修改後的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吸取了大量公眾建議,這説明“聽民意、匯民智”的做法具有實實在在的效果,為再徵民意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次徵求意見,體現的是對公眾利益的關切和負責的態度。汽車三包規定關係到消費者利益和行業發展,實現共贏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經過反復爭論、權衡,才能找到最佳平衡點。這就要求決策者努力把矛盾盡可能化解在決策之時,事先廣徵民意,才能減少法律執行和政策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當前,一些決策部門有意無意把徵求公眾意見當作“走過場”,甚至出現了“聽證專業戶”之類的怪現象,嚴重損害決策部門的威信。此次徵求意見把決策過程亮出來,讓大家看公眾説話到底算不算數,公眾説話到底有多少分量,從而減少欺騙和敷衍的嫌疑。
當“民聲”在公共決策中越來越重要時,我們期盼著公眾的意願能更多被納入決策之中。類似這種“第二次”,需要決策者拿出更多智慧和更大勇氣,而如此出臺的制度,也必然會贏得更多民眾的支持和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