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20日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1年以來,內蒙古採取多項措施,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現已取得初步成效。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于永泉介紹,內蒙古現已提高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生活補貼水平,開展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工資套改工作,調整了法檢兩院、紀檢監察、審計人員辦案津貼,提高了一至三類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在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全面啟動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工作,並統籌考慮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
于永泉説,2011年,內蒙古不斷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小時工資標準,一至四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19.2%。自治區還公佈了企業工資指導線和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指導盟市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
目前,內蒙古至少兩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以確保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提高;至少每兩年向社會發佈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規範勞動力市場供需雙方的行為,指導企業合理確定人員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