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3月1日電(記者 高星)記者1日從黑龍江省財政廳獲悉,為加強對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監督,防範地方金融風險,黑龍江省政府日前出臺《黑龍江省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監事會暫行辦法》,強化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監督機制及出資人監督職責。
據負責起草工作的黑龍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明確了派出監事長和監事的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範圍,包括全部由省政府出資的商業銀行、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政策性投資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投資類企業。黑龍江省政府授權財政廳為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企業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並派出監事長和監事組成監事會。
《辦法》規定監事會的主要職責為:以財務監督為核心,對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的財務活動、資産質量、國有資本保值狀況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此外,派出的監事長和監事不參與、不干預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正常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黑龍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實施將對完善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的法人治理,彌補出資人監管缺失,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促進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