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15日通報了皮鞋和衛生巾的國家監督抽查情況,有7種皮鞋和4種衛生巾的質量不符合標準規定。
質檢總局辦公廳副主任劉洪生在當天舉行的質檢總局3·15活動現場新聞發佈會上説,2012年一季度,質檢總局組織對皮鞋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7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産的120種産品。抽查顯示,有113種産品符合標準規定。商標為不倒翁(圖標)、B(圖標)S、BASTO百思圖、花晨月(圖標)、米而奇、COSMETICS可思、思雅路siyalu(圖案)的7種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涉及幫底剝離強度和成鞋耐折性能。
同時,質檢總局組織的衛生巾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8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産的86種衛生巾和4種衛生護墊産品。經檢驗,90種産品的衛生指標均符合標準規定。商標為真芳、雅格、燃情四季、呵芳的4種産品滲入量不符合標準規定。4種不合格産品均産自小型企業。
針對本次抽查發現的産品質量問題,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依法進行處理。下一步,全國質監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日用消費品的質量監督,加大對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的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促進産品質量整體水平提高。
劉洪生介紹説,以上抽查結果中涉及的企業名稱、産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産日期、主要不合格項目等具體信息,可以登錄質檢總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