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侯麗軍)第二屆全球核安全峰會將於26日至27日在韓國首都首爾召開,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將和50多個國家的領導人或代表,以及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國際機構的領導人共同出席首爾峰會。這是繼2010年華盛頓首屆核安全峰會後,國際社會為防範核恐怖主義採取的又一次重大集體行動。
此間專家認為,中國是核能發展大國,一貫高度重視核安全問題。自2010年華盛頓峰會以來,中國政府一直在積極落實峰會成果,在加強核材料與核設施的安全、防範核恐怖主義方面採取了許多有效措施,並取得積極進展。
大力加強核安保能力建設
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秘書長黎弘介紹,華盛頓峰會以來,中國在加強自身核安保能力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首先,中國夯實了核安保的相關法律基礎,推動了國內及國際核安保法規標準體系建設。“2010年,中國政府批准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批約預示著我們要把《公約》的精神體現到中國的國內法上去。”黎弘説。
他説,在完善核安保監督標準化方面,中國編譯了國際原子能機構出版的核安保叢書,叢書對處理涉及核材料的盜竊、破壞、非法轉移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性建議。中國還與美國能源部合作編輯出版了一個核出口管制清單的技術指南,針對加強核材料的進出口管控、防止核材料被轉移到危險用戶手中等提出了建議和措施,對提高中國核出口管制能力很有幫助。
中國原子能研究院放化所副所長劉大鳴説,中國是《核安全公約》和《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的締約國,在核電安全方面基本採用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發佈的安全標準,做到與國際接軌。只要國際上有新的法規和標準實施,中國的核安全法規和標準也會據此進行適應性修改。
劉大鳴説,目前,政府主管部門正在積極推動在企業中加強核安保文化方面的教育,加大對核安保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力度。
“我們還拓展了培訓範圍,把海關、公安、邊防、商務、貿易各個領域的人員都納入到核安保培訓範圍,這對打擊核材料走私販運是很有效的。”黎弘説。
認真履行核安全國際義務
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中國始終嚴格履行自身承擔的國際義務,與各國和國際組織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核能的安全發展。
劉大鳴介紹,中國已建立較為完善的核安全法規和監管體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實施嚴格的出口管制,依法打擊核材料非法販賣。
他説,中國支持並嚴格履行現有核安保領域的國際公約及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2008年,全國人大批准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2011年,中國積極參與了《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全行動計劃》的磋商併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據黎弘介紹,2010年以來,中國認真落實《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的國際義務。批約以後,相關部門做了大量調研,積極研究與《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配套的國內法律法規建設。
他説,中國積極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核安保方面發揮更大作用。2011年,中國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安保基金捐款20萬美元,支持中國和亞洲其他地區的核安保能力建設。
他表示,中國在核出口管制方面實施非常嚴格的管制政策。中國是核供應國集團的成員,一直嚴格按照核供應國集團制定的相關核出口管制指南及其控制清單來實施出口管制。中國對從事核出口國際貿易的企業有著極高的資質要求,相關企業必須通過嚴格的資格認證後才能獲得進出口授權。
劉大鳴表示,從整個國際領域來説,在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工作和國際核安保的機制方面,中國政府和企業的立場和態度都是認真、積極的。
積極參與核安全國際合作
專家表示,中國在加強核安保的國際合作,以及在全球範圍內提高核安全水平方面始終持積極態度。
劉大鳴介紹,在雙邊合作領域,中國與美國合作正在積極落實在華盛頓峰會上確立的中美核安保示範中心項目。目前,中心的建設在有序推進。該中心主要面向亞太地區發展中國家開展人才培訓。
他介紹,中美在“研究堆燃料低濃化”方面也開展了積極合作。中美已經簽署了一項合作協議,對中國的一個科研用微型反應堆實施“低濃化”改造,即將高濃縮鈾燃料轉換為使用低濃縮鈾燃料。
據黎弘介紹,為應對不斷上升的核材料流失和非法販運風險,中美還合作開展了一個特大型港口計劃,對進出口的集裝箱進行探測,防止核材料以非正常的出口申報渠道被出口到國外。
此外,中國還與美國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在國內舉辦了核安保方面的培訓班。“從2010年4月以來,共舉辦各種層次的培訓班和研討會將近20次,培訓核安保從業人員500余名,其中為亞太地區十幾個國家培訓了近百位核安保從業人員,”黎弘説。
對於即將召開的首爾核安全峰會,劉大鳴認為,峰會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應是各國如何進一步加強合作,擔負起各自的責任,保護好核材料和核設施的安全,並推動《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儘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