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 陳菲)為確保修改後的刑訴法在檢察環節得到有效貫徹執行,最高檢將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清理、修改和完善現有司法解釋、執法規範,及時修訂《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
最高檢22日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有關負責人在會議上表示,這次刑訴法修改在強化法律監督方面作了許多重要規定,賦予了檢察機關更多的執法任務和監督職責,同時也對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提高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比如,如何規範使用技術偵查手段;如何規範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如何建立羈押必要性審查中檢察機關與偵查機關、法院和看守所的信息溝通和配合機制;如何落實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如何有效開展簡易程序出庭;如何明確死刑復核法律監督的具體程序;如何開展對刑罰執行活動的有效監督;如何實施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附條件不起訴及監督考察;如何規範公訴案件中的和解程序;如何完善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聽取律師意見制度,等等。
會議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抓緊銜接準備,做到有序過渡。按照修改後刑訴法的要求,自覺轉變執法理念,主動規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