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印發《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安排),明確提出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規範監督執法行為,嚴肅查處執法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進一步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安排指出,各地要繼續加強對提供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和自製調味料等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嚴厲打擊添加罌粟殼、罌粟粉、蘇丹紅、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超範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採購、貯存、使用行為;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備案、公示、承諾以及宣傳材料張貼等要求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張貼、未及時備案公示、未公開承諾的,責令其限期整改,並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全面排查和嚴厲整治帶有行業共性的“潛規則”問題,堅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嚴查餐飲服務單位採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産資質、標識標注不規範以及來源不明的食品;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醋、醬油、料酒、食鹽等調味品行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的非自製食品,依法予以處理。
安排要求,各地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推進小餐飲整規試點,努力實現提升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標;進一步擴大整規試點範圍,力爭各地達到10%的縣區開展整規試點,衛生城市、文明城市全面開展整規試點。
安排提出,與教育等部門聯合,對中小學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清理無餐飲服務許可、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衛生條件不達標等的餐飲服務單位。年底前各類學校食堂全面啟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全部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安全監管。嚴查食品採購、貯存、加工製作、配送、分餐、留樣等各環節以及相關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等情況,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責令限時整改,對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準入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