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王思海)北京市出臺了今年高招照顧對象加分政策。有10類考生可獲加20分優惠政策,6類考生可獲加10分優惠政策。其中變化最大的是,烈士子女去年可獲得10分加分,今年提高到可以享受20分加分。
北京教育考試院3月31日出臺《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可獲得10分加分政策的6類考生為:歸僑、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被評為“北京市三好學生”的應屆畢業生;獲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後3類照顧政策僅適用北京地區的高校投檔錄取。
除烈士子女外,可享受20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還有: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應屆畢業生(須出具比賽的原始成績);高中階段獲得北京市體育競賽優勝或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通過北京市統一測試的應屆畢業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被列入教育部下發的“獲獎學生名單”中具有保送生資格未被保送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有關中學推薦,北京市教委核準,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被評為“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的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獲得區、縣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北京市體育競賽優勝並通過全市統一測試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後3類照顧政策僅適用北京地區的高校投檔錄取。
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同時符合多項照顧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各種照顧對象應在本科志願填報前按要求辦理資格審核手續,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必須在本科志願填報期間登陸志願填報系統提交相關照顧信息。各中學應將照顧對象名單於5月下旬開始在校園顯要位置進行不少於兩周的公示。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將於6月上旬開始公示全市照顧對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