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安蓓、王培偉)國家外匯管理局10日表示,將穩妥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外匯局稱,將在規範的基礎上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投資中的使用。逐步拓寬資本流出渠道,鼓勵國內符合條件的機構“走出去”,放寬境內居民境外投資限制。逐步擴大國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構建防範跨境資金雙向流動衝擊的體制機制。
外匯局表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作為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其本身並不是終極目標。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是一項涉及多部門的系統工程,需要協同推進相關改革,提高應對外部衝擊的能力。
外匯局稱,在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程中,外匯局將密切關注國內外經濟發展情況,使推動可兌換的措施與我國經濟發展階段、市場發育程度、企業承受能力、金融監管水平與國際金融環境等相適應。在放鬆部分管制的同時,不斷改進和加強宏觀審慎監管,進一步健全跨境資本流動統計監測和預警,有效防範資本流動衝擊,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截至2011年9月末,外國來華直接投資資産餘額為16256億美元,我國對外直接投資資産餘額為3455億美元,分別較2006年末增長了1.65倍和2.81倍。截至2012年3月9日,外匯局累計批准129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245.5億美元投資額度及96家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752.47億美元投資額度。
外匯局: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 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近年來,為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外匯局結合國際收支形勢的變化,積極進行政策調整和制度創新,以拓寬資本流出渠道為重點,推出了一系列外匯管理改革政策措施,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得到明顯提升。 >>>詳細閱讀
外匯局:2011年末我國外債餘額為6949.97億美元
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安蓓、王培偉)國家外匯管理局22日公佈數據顯示,2011年末,我國外債餘額為6949.97億美元,外債負債率為9.52%,低於國際公認的20%的負債率安全線。
據初步計算,2011年,我國債務率為33.31%,償債率為1.72%,短期外債與外匯儲備的比例為15.75%,均在國際公認的安全線之內。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