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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發佈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1日 15時5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4月11日電(記者王政)近日,杭州市政府發佈《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暫行辦法》,強調根據土地等級不同實行差別化租金,不對公租房租金“一刀切”,對租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調整一次。

    《辦法》規定,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管部門、財政部門制定。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專用)》並成功申請到公租房的家庭,從今年4月1日起,租住公租房的租金可獲30%-50%減免。

    土地等級將根據離市中心的距離、周邊配套等因素確定,公租房租金將據此科學劃定。低收入戶的租金減免也要看土地等級,租賃1-2級土地等級公共租賃住房的減免租金30%,租賃3-4級的減免40%,租賃5-8級的減免50%。也就是説,住得越偏遠或配套不夠理想的地段,減免額度就越高。

    實行租金減免,可有效減輕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等“夾心層”的租金負擔。

    據悉,杭州對公租房設立了嚴格的退出機制。自取消公租房資格之日起,承租人有一個過渡期限,最多可以住3個月,這3個月內租金不變,如果超過期限,必須按標準租金的3倍繳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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