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林暉、于文靜)記者14日從水利部獲悉,初步統計,2011年全國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為270億元。
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其中土地出讓收益的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被認為是含金量最高的一項政策。水利部財務司巡視員高軍介紹,2011年全國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為270億元。隨著各地對計提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規模也將逐漸擴大。
來自水利部的數據顯示,2011年水利建設投資再創新高,落實資金3452億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資1141億元,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地方水利投資規模達到2311億元,為歷史最高水平。“十二五”期間,全國水利總投資將達1.8萬億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資約8000億元,其餘1萬億元由地方政府多渠道籌集。
水利行業的大建設、大發展需要大投入,在進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共財政主渠道的同時,迫切需要發揮金融機構的重要支撐作用,建立以財政資金為主、政策性信貸資金為補充的投入機制。高軍介紹,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等七部門日前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水利改革發展金融服務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經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地方水資源費、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也可以作為還款來源。“這是有關水利信貸政策的重大突破,將為水利融資項目帶來合法、穩定的現金流。”
高軍説,《意見》強調要大力創新符合水利項目屬性、模式和融資特點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提出要通過上市、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多種融資産品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水利領域,並對加強水利信貸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和擔保、還款來源、貼息、風險補償等金融支持水利工作的幾個核心問題提出了明確意見,“這是改進和加強水利改革發展金融支持和服務的重大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