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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機場跑道上最大的權利是人身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5日 16時1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王甘武)上海機場跑道“維權”風波未平,廣州又見旅客衝闖停機坪。接連發生的機場維權衝突,著實讓人為航空安全捏把汗,由此産生的惡劣影響更讓航空公司和廣大乘客都“很受傷”。

    人命關天。機場秩序、跑道安全,涉及民航班機正常運行,關係廣大乘客安全出行。事關公共安全的大事,容不得半點馬虎,更不允許因為“情緒激動”就採取極端行動。無論是天氣原因導致航班延誤,還是服務不週引起不滿,客觀因素和主觀過失,都不能成為乘客違反法律規定、威脅航空安全進行維權的理由。一旦跨越法律界限,維權就成違法。

    機場管理者和執法部門依法制止部分乘客“過激行為”,理直氣壯確保公共安全,既是維護機場正常秩序的需要,也是對廣大乘客安全最大的負責,對此不能也不該有絲毫顧慮和懈怠。否則,該管的不管,該罰的不罰,只會造成“鬧了才賠”、“鬧得越大,賠得越多”的錯誤示範,助長亂來胡鬧,給廣大乘客出行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安全,是航空公司的生存之本,也是乘客的最大利益所在。維護運營秩序,確保航空安全,離不開航空公司和乘客的共同努力。熱情週到和人性化優質服務,是構建和諧出行關係的基礎,是消除“過激情緒”,融化誤會堅冰的有效方法。如果航空公司服務態度和善,信息發佈及時,因不可抗力造成航班延誤、取消後的安排和補償週到公平,相信廣大乘客都能充分理解和坦然接受。而乘客增強法律意識和安全觀念,積極配合有關的管理措施,也是保障自身安全、維護合法權利的應盡責任。

    據媒體報道,上海市警方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衝擊機場跑道的責任人作出了治安處罰。違法行為該罰的一定要罰,而確屬航空公司服務不到位的,該賠的也一定要賠。只有進一步改善航空服務,嚴格依法辦事,在法律法規的界限內妥善處理糾紛,機場的跑道才能更安全,乘客的合法權利才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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