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劉奕湛)記者16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2012年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33648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3239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6551次。
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了《2012年第1期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公告匯總》對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廣告,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和收回藥品廣告批准文號15個、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14個。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11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此外,《公告匯總》還對廣州市歡樂海洋生物技術創新發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進行了公告。
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