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 崔靜)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郭松江18日在此間舉行的中央國家機關2012年政府集中採購工作會議上表示,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是加強財政資金監控的重要內容,國家預防腐敗局將配合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加強政府採購的動態監控和監督檢查,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在動態監控方面,郭松江説,要將政府採購工作與廉政風險防控相結合、與防止利益衝突相結合、與現代信息技術相結合。建立政府採購重大事項公眾參與機制、政府開放性決策機制、重大工程項目評審機制等,讓事關公共利益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大外部監督力度,減少政府採購領域利益衝突發生的幾率。同時,建立政府採購電子監察系統,對採購活動各個環節做到網上留痕、實時監控,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努力打造“陽光采購”。
他提出,監察機關要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認真受理政府採購投訴案件、群眾來訪、舉報信件,加強對採購計劃、信息發佈、標書編制、開標評標、專家評審、合同履約、質疑投訴等重點環節的監控,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建立政府採購熱點問題快速發佈機制,特別是對新聞媒體曝光的突出問題,要協調相關部門認真查清事實和原因,及時公佈調查和處理結果,回應社會關切。
郭松江説,監察機關要嚴肅執行紀律,按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及相關的政策規定,加大對違反政府採購制度行為的查處力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尤其對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和插手政府採購活動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要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治本功能,對一些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劉正均表示,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檢查,需要各監管部門的密切配合,發揮監督合力。審計署將圍繞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加大對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與執行的監督力度。同時,加大與財政部、監察部等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力度,提高查處政府採購違規問題的效率和效果,進一步健全和深化多部門聯動的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