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4月19日電(記者 張鶯)記者19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自治區教育廳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文,對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的食堂伙房提出具體要求。
下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食堂(伙房)建設標準(試行)》要求,伙房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于20平米,伙房內要設原料存放區、食品加工區、配餐區;必須配備防塵、防蠅、防鼠、照明、通風、排煙等設施裝置;用於清洗蔬菜、肉類和清洗餐具的洗滌池不少於3個,洗滌池不能混用,要有明顯的使用標識;要有不銹鋼材質的配餐臺、操作臺;伙房內不得設置明溝排水,地漏應能防止廢棄物流入及濁氣逸出。
《標準》要求食堂伙房應距離校園獨立式廁所、暴露垃圾堆等污染源25米以上,食品加工産生的噪聲及排放的油煙、氣味不得影響教學環境。
此外,學校食堂伙房不得使用再生塑料或非食品用塑料製品盛放煮熟的食品,要根據人數配置電飯鍋或蒸飯櫃、不銹鋼材質的餐具保潔櫃。
自治區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李清先介紹,廣西已有29個縣納入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國家試點,涉及當地義務教育學校6123所。為配合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廣西今年投資10億元為農村學校建食堂,這一專項資金已下達各試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