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 史競男 鄒偉)繼4月20日公安部部署指揮20個省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並取得重大戰果後,各地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審訊查證,繼續挖源頭、打下線。目前案件偵辦工作取得新進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936人,依法刑事拘留978人,挖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44個,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024起。
據介紹,深挖源頭是此次專案行動的首要目標。截至目前,挖出的44個信息源頭中,涉及電信、工商、銀行、司法、公安、民政等多個領域。這些部門中的個別工作人員,為牟取私利,將本部門掌握的相關公民個人信息對外出賣,成為整個信息倒賣犯罪鏈條的源頭。這些源頭中,既有公務員,也有公司職員,既有正式幹部,也有臨時雇用人員。
如廣東公安機關抓獲的廣東省民政廳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黃某,自2011年下半年開始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竊取、倒賣公民婚姻登記資料,通過網絡向客戶傳輸,每次收取200—300元不等費用。浙江公安機關抓獲的溫州電信公司員工陳某,利用在電信客戶服務中心機房工作的便利條件,對外出售電信客戶個人信息多達1600余次。河南公安機關抓獲的開封市商業銀行車站支行員工曹某,利用工作之便對外出賣個人信用評估報告等各類銀行信息達1500余條。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始終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活動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深入打擊犯罪源頭、網絡和利益鏈,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源頭治理、堵塞監管漏洞,繼續推動有關部門完善法律法規,為全面治理、徹底清除此類犯罪創造良好條件。對參與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公安系統內部人員,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嚴肅查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