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11日下午舉行,25位聽證會參加人全部同意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北京市根據國家指導意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兩個方案,提交價格聽證會。
方案一為,第一檔電量為不超過230度的電量(覆蓋80%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電價標準維持現價不變(0.4883元/度);第二檔電量為231—400度之間的電量(覆蓋80%—95%之間的電量),電價標準比現行價格提高0.05元/度(0.5383元/度);第三檔電量為超過400度的電量,電價標準比現行價格提高0.30元/度(0.7883元/度)。該方案完全按照國家指導意見設計,平均調價水平為0.0225元/度。方案二與方案一相比,第一檔電量提高了10度,用戶覆蓋率擴大到83%;平均調價水平為0.022元/度。
方案規定,北京市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均以年為週期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北京市已執行居民峰谷試點電價的居民用戶,暫不試行居民階梯電價,繼續實行居民峰谷試點電價政策。同時,北京市將嚴格落實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的免費電量政策,按照每戶每月15度免費電量,採取貨幣化明補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