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教育部通報一批近期督辦查處的教育亂收費案件。教育部表示,將繼續加大對教育亂收費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件查處結果予以通報,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教育部近期督辦查處的一批教育亂收費案件包括:2012年春季學期,江西省贛州市安遠二中違規向高一年級學生收取補課費、服裝費等費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富山鄉三山小學收取了平安保險、教輔材料等違規費用共計34719.5元。江西省貴溪市泗瀝初中違反由學生自願選擇飯菜品種並即時付費的規定,向學生統一收取伙食費。陜西省渭南市大荔縣許莊初級中學6名教師私自要求學生在開學報名時,到他們指定的書店統一購買教輔資料,每生收費30元。大荔縣教育局違規允許保險公司以學校為單位提供學生集體保單,投保學生個人沒有保單和發票。廣東省湛江市梅錄沿江小學違規向學生收取了每生1.5元紅領巾費,共計880.5元。2010年秋季學期,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薩拉齊第一中學為高一年級學生安排了晚自習補課,並違規向每名學生收取補課費。至2012年3月,福建省安溪縣官橋中學違反規定先後3次為900多名小學生徵訂《教育週報》,每生收費32元。重慶市江津區龍門小學違反規定動員學生在學校的小超市購買復習試卷和假期作業,向新轉入的學生以桌椅板凳建設費為名收取捐資助學費。
教育部不僅督辦查處了一批教育亂收費案件,還嚴肅追究了違規違紀人員責任。被通報的案件中,學校相關負責人接受了被免職或給予行政記過等處分,所有違規收費如數退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