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璩靜)記者18日從國家版權局獲悉,截至目前國家版權局共收到社會各界關於《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意見和建議1560份,涉及草案81個條款,其中包括備受音樂界爭議的第46條、48條、60條、70條等有關條款。此外,國家版權局將根據社會各界意見以及專家委員會建議進一步完善草案,爭取在5月底前完成修改並將再次徵求意見。
自3月31日國家版權局就草擬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以來,全社會對著作權法修訂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修法還引起了美國、歐盟、英國、日本等國家和中國香港、台灣地區相關行業組織和企業廣泛關注。國家版權局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一個多月跟蹤了解,對各種意見進行了梳理和分析,確定了法定許可制度、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網絡服務提供者審查義務、非專有許可使用者的法律責任、損害賠償以及著作權和相關權登記制度等重點問題。
記者了解到,在日前召開的修訂專家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28位專家委員對草案中部分條款的再次修改提出意見並確定了進一步完善草案的思路和方法。專家認為,本次修法一定要立足中國國情、反映中國特色、結合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同時也要考慮到社會各界的接受能力和認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