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記者 呂諾、賈釗)記者28日從衛生部獲悉,6月30日前,各地將針對基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人員資質、規章制度落實、醫療服務行為等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是執業行為和醫療安全。
衛生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執業的監管,對存在違法行為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法嚴肅查處,維護基層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要加強醫療服務監管隊伍建設,配齊相關執法和技術人員。要加大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2次以上的現場監督檢查。
衛生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嚴格基層醫療機構和人員的準入,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嚴禁基層醫療機構超範圍執業。新進入村衛生室執業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地區,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制定具體辦法。
衛生部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建立健全並落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規範醫療文書的書寫和保管,合理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措施,加強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和侵入性診療器械的管理;依據相關條例進行醫療廢物處理和污水、污物無害化處理。
針對基層醫務人員,衛生部要求各地開展醫療質量和安全、醫德醫風的教育,組織法律法規、合理用藥、醫院感染、診療技能和醫患溝通等方面的相關培訓,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同時,衛生部要求各地開展公眾就醫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認識醫療風險,提高群眾醫療安全意識和甄別假醫、假藥和虛假宣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