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發展傳統經濟的思路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
——專家解讀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
《“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規劃》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江國成、王棟)國務院常務會議30日討論通過了《“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規劃》。曾參與相關問題調研和文件起草工作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表示,《規劃》進一步明確了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重點方向和主要任務,有利於又好又快地培育和發展相關戰略性新興産業。
他説,《規劃》是對2010年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決定》的進一步完善和細化。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是一項重要戰略任務,在當前經濟運行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對於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對此,馮飛説,全球處於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孕育期。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新興國家都在積極發展新興産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綜合國力有了明顯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參與新一輪科技競爭的能力和條件。通過發展新興産業,對於緩解我國面臨的資源、能源和環境壓力,改變粗放的發展方式,穩定增長,帶動就業,具有重要意義。
他説,從目前來看,曾經帶動我國經濟發展的房地産、汽車産業對國民經濟的驅動力已經大不如前。我國經濟發展不能再過度依賴鋼筋、水泥了。當前,我國特別需要新的産業帶動,支撐新一輪經濟增長。
這次會議指出,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健康發展,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注重優化政策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積極性。加強自主創新,增強自主發展能力。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走開放式創新和國際化發展道路。
對此,馮飛説,有關表述針對性和指導性很強。
“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不能沿用發展傳統産業思路,必須通過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他説。
在談到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時,他説,發展傳統産業時,人們還可以照搬國外成功的經驗。買來主要技術和生産設備就可以擴大生産。但在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方面,國際上沒有現成的模式和經驗可以套用。在配置資源方面,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政府不要過度關注規模的擴張,要重視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與産業技術體系的完善。
馮飛表示,新興産業的許多新技術更新換代較快,往往存在一定的技術和投資風險。這就要求政府不能僅關注少數技術,過分追求這些技術的産業化規模。否則,一旦更為先進和具有成本優勢的新産品出來,原有産品和産業就面臨被市場淘汰的風險。這種創造性的破壞不但容易造成原有大規模投資的浪費,還可能使相關企業和地方錯失難得的其他重要技術産業化的發展機遇。
他認為一些地區出現了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同質化的苗頭。這容易引發價格戰、地方保護主義乃至市場的人為分割等惡性競爭行為,導致資源無法有效整合。“實際上,我們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最大的優勢就是規模巨大的市場。某些地方政府封鎖本地市場的行為實際上是削弱我們自身的優勢。因此,地方政府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方面,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在談到注重優化政策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積極性的問題時,馮飛表示,“我們在調研中發現體制機制問題已經束縛了創新主體的手腳,制約了創新。”地方政府過度追求新興産業的規模,以及市場準入,新藥品的審批、三網融合、空域管理等和體制機制問題有關係。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優化政策環境很有必要。
2010年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決定》提出,我國計劃用20年時間,使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産業整體創新能力和産業發展水平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