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台北6月7日電(記者 齊湘輝 蘇雪燕 劉詩平)台灣行政機構所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7日表示,已核定大陸2家銀行——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在台北開設分行的營業許可相關事項。
據了解,中行和交行的台北代表處分別成立於2010年10月和11月,在屆滿1年後於2011年12月提出升格為分行的申請。臺“金管會”于2012年5月18日受理了中行與交行申請核定台北分行營業許可事項案件。此外,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的台北代表處分別成立於2011年5月和6月。
“金管會”方面表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經核中行與交行所申請內容及遞交文件符合相關規定,並於6月7日核定其台北分行營業許可相關事項。
中行、交行新聞發言人均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將按有關規定向台灣“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爭取儘快對外營業,以更好地服務兩岸民眾往來,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和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