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呂諾、朱旭)衛生部15日發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提出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會商機制,涉及的部門共計14個。
規劃提出,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協調配合工作機制,由衛生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糧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標準委、國家認監委、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會商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共同研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重大問題,協商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各項工作,細化分解本規劃確定的任務,明確具體工作的目標,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規劃由衛生部牽頭組織實施。規劃提出,衛生部會同各相關部門開展標準清理和制定、修訂工作;食品各相關監管部門積極配合,參與食品國家、行業標準的清理,提供日常監測和監督檢查數據,敦促行業和企業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生産經營,及時收集、匯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通報衛生部門;行業部門要主動參與和配合標準體系建設,配合做好標準制定、修訂和標準宣傳、行業引導等工作。
規劃要求國家財政繼續加大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經費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開展規劃確定的重點標準制定、修訂工作,保障經費投入,同時嚴格監管標準工作經費使用,確保經費使用高效、合規。充分利用現有食品標準研製機構和行業組織,設立各類標準的技術性平臺,參與標準制定和修訂、宣傳和技術諮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