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6月23日電(記者 孔祥鑫)7月1日起,根據江蘇省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江蘇省城鄉低保標准將繼續提高。低保標準提高後,農村最低標准將不低於每人每月240元。
按照江蘇省政府的要求,城市以省轄市為單位,保障標準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保障標準增長幅度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農村以縣(市、區)為單位,保障標準增長幅度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並與江蘇省新一輪扶貧工程時序進度要求相銜接,最低標準不得低於每人每月240元。江蘇揚州、無錫兩地已提前實現今年低保提標工作,其餘地區將全部從7月份起開始提標。
據了解,目前,江蘇省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最高的是蘇州昆山,為每月515元;最低是連雲港灌雲灌南,為每月240元;農村最高的是蘇州昆山,為每月515元,江蘇蘇北大部分縣區農村均為210元。此輪提標後,城鄉低保標准將普遍調高30元左右,有利於保障江蘇省40萬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