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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提高低保:農村最低標準不低於每人每月24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23日 10時45分   來源:新華日報

    記者獲悉,根據江蘇省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從7月1日起,江蘇省城鄉低保標准將繼續提高。

    按照省定要求,城市以省轄市為單位,保障標準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保障標準增長幅度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農村以縣(市、區)為單位,保障標準增長幅度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並與省新一輪扶貧工程時序進度要求相銜接,最低標準不得低於每人每月240元。

    據介紹,揚州、無錫兩地已提前實現今年的低保提標工作,其餘地區將全部從7月份起開始提標。目前,江蘇省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最高的是蘇州昆山,為每月515元;最低是連雲港灌雲灌南,為每月240元;農村最高的是昆山每月515元,而蘇北大部分縣區農村均為210元。此輪提標後,城鄉低保標准將普調30元左右,有利於保障全省40萬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省財政還將對經濟薄弱地區農村低保提標資金給予一定補助。(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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