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日前公佈的《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實施綱要(徵求意見稿)》,依法治校將有章可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將“以依法治校的綜合性考核,代替相關的專項考評,減少對學校具體辦學與管理活動的干擾。”
徵求意見稿從制度建設、民主決策機制、信息公開、依法辦學、尊重師生主體地位等層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了保障學術自由,徵求意見稿指出,學校要在機構設置和職能上,實現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的相對分離,保障學術權力按照學術規則相對獨立行使。要完善學術評價制度,對涉及學術自由、學術道德的行為,建立科學的認定程序和辦法。學校配置資源以及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任、學術評價和各種評優、選拔活動,都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現過程的公開透明,接受利益相關方的監督。
徵求意見稿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的機構、制度,保證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重點公開經費使用、培養目標與課程設置、教育教學質量、招生就業、收費等社會關注的信息。
根據徵求意見稿,中小學應當逐步建立健全班級和學校兩級家長委員會。學校實施採購校服、訂購教輔材料、代收費用等直接涉及學生利益的活動,一般應由學校或者教師提出建議和選擇方案,並做出相應説明,提交家長委員會作出決定。
為了保障師生基本權益,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學校的學術組織中要保證普通教師代表的比例不低於50%”;“杜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限制人身自由、違法亂收費以及由於學校過錯而造成的學生傷害等侵權行為”。
徵求意見稿自6月25日至7月10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