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獲悉,安全監管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決定於2012年7月至11月開展深化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管和從業行為專項治理活動。通知要求,要嚴查開展安全評價不到現場,虛假檢測檢驗,冒用簽名、挂名,轉包安全評價、檢測檢驗項目,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報告等違法違規問題。
根據通知,此次專項治理的範圍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具有甲級、乙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專業服務機構。
通知説,專項治理將深化治理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資質審批和日常監管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包括在資質審批過程中不按規定程序、資質條件和時限要求審批,或資質審批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任意拖延審批時間等行為。同時,治理違規設立行政許可,違反規定干預機構的業務活動的行為。包括要求生産經營單位接受指定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執業活動;在機構入股或參與利益分成,或利用職權向機構索要錢物等違規違紀行為。此外,要治理對機構違法違規查處不嚴,責任追究不力,查處不及時等行為。
通知指出,要深化治理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執業活動中的違規問題。包括偽造、轉讓、租借資質證書或超出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從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問題;開展安全評價不到現場,虛假檢測檢驗,冒用簽名、挂名,轉包安全評價、檢測檢驗項目,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報告的違法違規問題;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質量過程控制執行不力,制度形同虛設,管理混亂,現場勘查記錄、影像資料歸檔不規範等問題;專業人員配備和專業能力達不到規定要求,技術裝備不能滿足專業技術服務需要等問題;信息公開制度執行不到位。
通知要求,著力構建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規範監管長效機制。要建立健全機構監管制度,堅持公開透明原則,接受各方監督。要進一步完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安全標誌管理信息公開制度,推進資質網上申報、網上審批、網上公示、公告、查詢,進一步推動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制度實施,推動資質審批和監管網上運行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