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13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批捕、起訴和訴訟監督職責,依法嚴厲打擊假軍人、假軍車、假軍服、假發票、假網站等涉軍造假犯罪活動,嚴肅查辦和有效預防相關職務犯罪。
防範打擊涉軍造假違法犯罪,關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關乎維護人民軍隊的聲譽和形象,也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突出重點,加大對各類涉軍造假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及時批捕、起訴涉軍造假犯罪案件。要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以及軍隊保衛部門的聯絡與配合,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形成打擊犯罪的合力,對重大、有影響的案件要及時掛牌督辦,保持對涉軍造假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對辦理涉軍造假犯罪案件中存在的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及時予以監督糾正。
涉軍造假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與少數負有監管、執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甚至提供庇護密切相關。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把深挖、細查、嚴辦此類違法犯罪背後的職務犯罪作為重要任務。偵查監督、公訴部門在審查涉軍造假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線索的,要及時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要認真剖析相關職務犯罪的發案原因、規律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