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28日電(記者毛一竹)廣東省財政廳27日對外通報,自2009年廣東省專項治理“小金庫”以來,共發現“小金庫”1006個,涉及金額5.38億元。追究相關責任人432人,包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8人,移送司法機關60多人,另有200多人受到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等。
據了解,從2009年開始,廣東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組織了1780多個抽查組,共計9800多人次,對全省6萬多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的6189家單位進行了重點檢查。檢查發現,衛生、教育部門、基層機關組織等具有收費職能、改革起步較晚、財務管理缺乏規範,以及領導法治觀念淡薄的部門,已成為“小金庫”的高發領域。
為防止“小金庫”死灰復燃,廣東省財政廳等15個部門及單位聯合印發了《關於廣東省進一步落實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任務的通知》,將通過強化制度保障,強化財政、審計、社會監督,查案辦案威懾力等舉措,多管齊下推進和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實現“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