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2月13日電(記者傅勇濤)記者從13日召開的中共海南省第五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獲悉,海南省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2011年,該省累計發現“小金庫”492個,涉及金額1.69億元。
2011年年初,海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聯合成立領導小組,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為主要對象進行“小金庫”專項治理。同時,規範相關財務制度,建立嚴格的收支管理體系,堵塞經費管理漏洞,初步建立起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記者從海南省紀委了解到,繼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後,海南省紮實開展治理成果“回頭看”,重點檢查垂直管理單位、執收執法權較集中的部門、依附於黨政機關有經營性收費業務的事業單位、自查自糾“零申報”和重點檢查“零問題”的市縣和部門。
在此基礎上,該省結合“回頭看”、摸底排查和舉報等工作,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進行重點檢查,2011年,該省累計發現“小金庫”492個,涉及金額1.69億元。
海南省財政廳負責人表示,源頭治理是“小金庫”治理的正本清源之策。為此,海南省財政廳有針對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了31項制度及辦法,涉及預算管理、國有資産及其收益管理、現代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改革等四個方面,從源頭治理上取得實質性進展。
海南省還進一步完善資金運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務卡、財政惠民補貼“一卡通”、會議接待實行酒店招標等改革,最大限度堵塞單位現金流向“小金庫”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