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 完善公用事業價格行為
——發展改革委談《關於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江國成)在回答有關不久前出臺的《關於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問題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將從深化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完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交價格等方面運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
這位負責人説,這次出臺的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價格政策涉及多個方面。
“《實施意見》所提出的價格政策,既涉及電力、天然氣、水利工程供水等資源性産品價格,又涉及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交、保障性住房、鐵路、醫療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還強調了涉企收費的減免、規範金融服務價格行為、加強價格監管等。” 這位負責人説。
為運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這位負責人強調,將深化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選擇部分電力供需較為寬鬆的地區,開展競價上網試點;鼓勵符合國家産業政策、體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具備一定規模的非高耗能企業,與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試點。
“我國還將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對民辦民營水利工程實行政府指導價,促進民間資本在資源能源領域發展。”他説。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我國還將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價格;健全鐵路特殊運價政策;落實鼓勵社會辦醫的價格政策,調動民間資本參與投資經營的積極性。
發展改革委還將加大涉企收費減免力度,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加強壟斷性經營服務價格管理,規範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價格行為;建立收費監管長效機制;規範金融服務價格行為,優化企業發展的價格環境。
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價格監管,指導行業組織加強價格自律,引導民營企業自覺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合理的價格秩序;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支持並促進行業組織及時發佈市場價格信息,為經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信息服務。
“《實施意見》是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重要部署,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落實“穩中求進”總基調,促進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這位負責人表示。
擴大就業 促進生産 拉動消費
——發展改革委談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進入物流領域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江國成)今年5月3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商務部等11個部門印發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進入物流領域的實施意見》。鼓勵民間投資進入物流領域有哪些重要意義?這份文件有哪些亮點?記者日前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經貿司有關負責人。
鼓勵民間投資進入物流業意義重大
這位負責人説,物流業作為融合運輸業、倉儲業、貨代業和信息業等的複合型服務産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日益凸顯,已經成為衡量國家現代化水平與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之一。“十一五”以來,我國物流業取得迅猛發展,社會物流需求快速增長,運行效率顯著提高,基礎設施條件加快改善,為支撐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詳細閱讀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談鼓勵民間投資實施細則
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 江國成)按照國務院部署,有關部門已經陸續出臺42項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實施細則。如何看待這些細則?是否存在細則不夠細、操作性不夠強的問題?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
很多細節值得關注
這位負責人説,截至目前,42項民間投資實施細則已按國務院要求全部出齊,這首先解決了實施細則的有無問題,為《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規,應該説是民間投資發展政策走向實施的一個重要步驟。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