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走出去”具有獨特的競爭優勢和重要意義
——發展改革委談《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年6月29日會同外交部、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央行、海關總署、外匯局等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為什麼要鼓勵和引導民資“走出去”?這份文件有哪些重點和亮點?記者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外資司司長孔令龍。
18條措施涵蓋面廣
孔令龍説,《實施意見》重點從大力加強宏觀指導、切實完善政策支持、簡化和規範境外投資管理、全面做好服務保障和加強風險防範、保障人員資産安全等五個方面提出了18條主要措施。
18條主要措施包括: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要加強規劃指導和統籌協調,做好境外投資投向引導,促進企業提高自主決策水平,指導和規範境外經營行為;落實和完善財稅支持政策,加大金融保險支持力度,深化海關通關制度改革;健全境外投資法規制度,簡化和改善境外投資管理,改進和完善外匯管理政策;提升經濟外交服務水平,健全多雙邊投資保障機制,提高境外投資通關服務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和仲介等服務,引導民營企業實施商標國際化戰略;健全境外企業管理機制,完善重大風險防範機制,強化境外人員和財産安全保障。
“這些重要措施,將對我國民營企業深入實施‘走出去’戰略,更好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提升國際化經營水平,推進形成我國民間資本參與國際合作競爭的新優勢發揮重要的指導和推動作用。”孔令龍説。
孔令龍認為,《實施意見》的亮點可以用“廣”“新”“實”三個字來形容。這份文件涵蓋了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各個主要方面,體現了積極結合新形勢、新情況,以開拓創新的態度來促進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發展的工作思路。
他説,文件比較全面地介紹了國家鼓勵民營企業投資的重點方向,有利於民營企業結合國家政策導向和經營發展需要開展境外投資。
民企“走出去”具有獨特的競爭優勢
孔令龍説,“走出去”戰略實施十多年來,我國企業緊緊抓住國家綜合國力穩步提高、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和對外開放不斷深入的有利時機,結合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帶來的機遇與挑戰,積極穩妥地開展境外投資合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截至2011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累計3823億美元,當年共對全球132個國家和地區投資651億美元,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十一五”期間,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累計2289.2億美元,年均增速34.3%。通過境外投資,我國企業在拓展國際化業務、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開拓企業發展空間的同時,也為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密切我國與世界各國的經濟交往發揮了積極作用。
他説,在這一過程中,民營企業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有其獨特的競爭優勢和重要意義。近年來非國有企業(主要是民營企業)佔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流量的比重不斷上升,2011年已經達到約44%。例如,浙江吉利集團成功收購瑞典沃爾沃汽車,實現沃爾沃汽車銷量和利潤大幅增長,得到瑞典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成為中國汽車企業境外投資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
機遇大於挑戰
孔令龍認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正處於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做好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鼓勵引導工作,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既面臨著重要的機遇,也存在諸多困難和挑戰,總體是機遇大於挑戰。
他説,從機遇的角度看,國務院高度重視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工作,有關部門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指示精神和研究制定實施意見,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把做好這項工作擺到了重要議事日程。同時,我國對外開放已經進入“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重的新階段,民營企業根據經營發展需要開展境外投資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增強,國際化水平和投資能力不斷提高,都將有利於貫徹執行《實施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加快促進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發展。
“我們也要看到,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的各個領域和方面。一些民營企業資金、技術、管理、國際化運營和防範風險能力與境外投資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加上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部分地區和行業境外投資風險有加大的趨勢,做好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鼓勵引導工作將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必須堅持科學求實的態度,以艱苦不懈的努力來積極穩妥推進。”孔令龍説。
孔令龍強調,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是商業行為(其他所有制企業亦如此),應按照“企業為主、政府引導、形成合力、積極穩妥”的原則,切實做好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工作,推進形成我國民間資本參與國際合作競爭的新優勢,推動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又好又快發展。
13部門出臺鼓勵和引導民企境外投資的政策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全國工商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外事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商務廳(局)、人民銀行分行、各地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檢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外匯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我們研究制定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詳細閱讀
劉滄龍代表:為非公企業境外投資建立綠色通道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劉劼)全國人大代表劉滄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非公有制企業“走出去”進行境外投資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體制性障礙依然存在,建議為非公有制企業境外投資開闢“綠色通道”。
在國家關於實施“走出去”戰略的統一部署下,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發展較快,特別是大型境外收購和競標項目明顯增加。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促進對外投資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外管局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關於境外投資管理的政策法規,對中國企業國際化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四川宏達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滄龍代表説。
他同時指出,目前,對於非公有制企業境外投資的配套政策和支持服務體系還不健全,程序複雜,監管部門眾多,導致審批時間過長,容易錯失機會,亟須改革現有監管體制。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