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 胡浩)衛生部辦公廳20日對個別衛生監督機構違規收費情況進行通報,並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對轄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及時掌握是否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
2012年上半年,有媒體曝光廣東省興寧市、翁源縣和陜西省靖邊縣衛生監督所在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委託對鄉村衛生室(站)進行醫療機構年審校驗中,以“衛生學評價費”、“衛生工程設計費”或“衛生監測費”等名義,向每家衛生室(站)收取300元至500元的費用,涉嫌違規收費。
衛生部在通報中表示,這一事件暴露出個別基層衛生行政部門與衛生監督機構依法行政意識不強,甚至出現在監管過程中違規收取被監督對象費用的嚴重不當行為。
衛生部説,調查發現,涉事的幾家衛生監督機構承擔著繁重的衛生監督執法任務,但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公務費和衛生執法專項業務費沒有保障。
為預防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衛生部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嚴格執行相關收費和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規範衛生部門內部監督執法與技術服務行為的界限,不得借依法承擔的行政許可、行政監管工作收取技術服務費用。
根據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對轄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及時掌握是否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
衛生部在通報中還提出,各地應按照相關要求,切實將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履行衛生監督管理職責所需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支出全額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保證其履行職責的必要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