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截至8月末超過1500家“空殼企業”被登出名錄
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安蓓、王培偉)國家外匯管理局3日表示,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于8月1日在全國範圍實施以來,外匯局借助信息化手段,篩選存在異常的企業。截至8月末,全國超過1500家“空殼企業”被登出名錄,銀行不再為其辦理貿易收付匯。
為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簡化進出口貿易收付匯業務辦理手續和程序;調整出口報關流程,簡化出口退稅憑證;通過總量核查、動態監測和分類管理方式提升監管手段;加強部門聯合監管等。
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外匯局積極轉換政府職能,大幅減少行政審批,貨物貿易外匯管理相關行政許可項目由過去的19小項簡化為4小項,共廢止了116件與貿易外匯管理有關的規範性文件。同時,建立健全操作規程等標準規範,完善內控制度,提高了行政效能。
外匯局表示,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實施一個月來,銀行貿易收付匯效率顯著提高,銀行櫃臺辦理收結匯業務由平均每單26分鐘縮短為9分鐘,售付匯業務由平均每單23分鐘縮短為6分鐘。企業對外貿易收付匯時間明顯縮短,往返外匯局、銀行之間的“腳底成本”大為減少,投入貿易收支業務的人力資源減少了三分之一,平均每家企業每年因此節省的工資費用可達7萬餘元,東部發達地區大型企業甚至可節省20多萬元,降低了企業進出口經營成本,有利於提升外貿競爭力。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在促進貿易便利化的同時,也加強了對異常跨境資金流動的風險防控。改革後,佔全部企業95%以上的守法合規企業充分享受到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政策便利;外匯局借助信息化手段,篩選存在異常的企業,通過動態監測、現場核查、分類管理,對少部分存在可疑或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嚴格監管,實施精準打擊。據統計,“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日均訪問量在20萬人次以上。截至8月末,近700家存在異常情況或涉嫌逃套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受到了不同程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