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顧瑞珍)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9日説,環境保護部近日完成了2011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八家中央企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結果表明,列入“十二五”規劃考核的四項污染物中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實現同比下降,但是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404.3萬噸,比2010年上升5.74%。
陶德田説,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為全面掌握各地減排工作進展情況,準確核實全國污染物減排量,環境保護部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八家中央企業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況認真進行了核查核算。結果顯示:2011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2499.9萬噸,比2010年下降2.04%;氨氮排放總量260.4萬噸,比2010年下降1.52%;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217.9萬噸,比2010年下降2.21%;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404.3萬噸,比2010年上升5.74%。
環境保護部對完成減排任務較好的省市給予公開表揚。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和河南省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平均降幅位居前列。北京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實現同比下降,分別為3.53%、2.98%、6.22%、4.75%;上海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實現同比下降,分別為6.26%、3.40%、5.90%、1.66%。但仍有個別地區在污染物減排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其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同比上升;黑龍江省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上升,分別為2.03%、1.65%、4.10%。
從主要減排措施來看,2011年,全國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100萬噸,城鎮污水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30萬噸;新投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6800萬千瓦,全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佔火電裝機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82.6%提高到87.6%;新投運脫硝機組4952萬千瓦,全國脫硝機組裝機容量佔火電裝機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11.2%提高到16.9%;新增鋼鐵燒結機煙氣脫硫設施93臺、1.58萬平方米,安裝脫硫設施燒結機面積佔鋼鐵行業總燒結面積的比重由2010年的19.3%提高到32.8%;“十一五”末建成的自動監控系統充分發揮作用,脫硫設施投運率達到95%以上;56臺、2370萬千瓦機組脫硫設施拆除煙氣旁路,火電綜合脫硫效率由68.7%提高到73.2%。
此外,5171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完善污水及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關停小火電機組346萬千瓦、鋼鐵燒結機規模7000平方米,分別淘汰造紙、印染、水泥落後産能710萬噸、23億米、4200萬噸,關閉取締了一批涉重金屬企業或生産線。